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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0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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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学助中心【2023】57号)《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学助中心【2023】58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励对象和标准

1.奖励对象:研究生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学生;本专科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奖励标准:研究生为每人每年20000元,一次性发放;本专科为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

二、申请条件

1.研究生见《北华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本专科见《北华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应优先考虑大三年级以上(含大三年级)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居同年级同专业第一名。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等额评审,并面向全院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送相关材料。

2.各学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评定时间10月18日前报送评审材料。研究生评审材料报送联系人:于小鑫18604497510;本专科评审材料报送联系人:王雪玲18604491256。

3.工作流程及要求研究生详见附件2。